• 诉求人: 皮**
  • 诉求编号: 168699
  • 诉求时间: 2022-02-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还迁户口买房子免契税

我是荆州区太晖村拆迁户,在纳海购买一套商品房,2021年1月19日去办理房产证,工作人员明确说明享受国家政策免契税,但是办理是我儿子名字,工作人员说了未成年就可以,但是还要银行流水,我就第二天打完流水让我老公去办理的,我老公以为是交了税再退税,就上交了契税,工作人员说已经交了就只能再上交材料退了,1月21号我就上交了材料,今天区税务局跟我打电话,又说不能退,我就想咨询一下,如果1月19号我直接免了不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为什么明明是可以免的,交了又不能退了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2-16 12:3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2-16 16: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22-02-16 17:04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2-21 10:54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的精神,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应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022年2月21日上午荆州区税务局已通过电话与诉求人进行联系,告知其相关政策,诉求人目前仍在协调退税事宜,诉求人对回复表示理解。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