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67516
- 诉求时间: 2022-01-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违规收取停车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16 10: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16 18: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文旅区 纪南文旅区】
- 2022-01-20 13:30 【文旅区 纪南文旅区】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20 14:19 【文旅区 纪南文旅区】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文旅区 纪南文旅区 | |
回复详情 | 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湖北省物业收费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只能代为收取、保管公共收益,可以按合同约定提取劳务费。公共收益是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以及补足物业费的不足。 凤凰城小区是由荆州纪南文旅区凤凰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六个村还迁组成的小区。目前,物业公司是由凤凰街道办事处聘请,对小区进行专业的物业管理和服务。电梯内投放广告,是为了利用小区内资源,创造公共收益,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物业公司对该笔费用进行保管。凤凰街道办事处将对此进行监管,保证公共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按照要求每半年公示一次,并适时审计,接受业主监督。停车费问题小区物业已上报总公司并在本周五前安排律师对小区业主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并做好相关公示工作。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