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奥园业主,每次出行都要吵一顿,或者请到派出所警察来,才能出行,真的让业主苦不堪言,请有关部门管一管。车位属性?
他的车位有的卖十几万,有的卖几万,有的送,租金比一线城市的车位都高。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查,“奥园学府里”地下车位未办理首次登记。2.根据《民法典》第275条的规定:规划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3.其他问题诉求人可向开发企业的主管部门荆州市住建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