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66872
  • 诉求时间: 2022-01-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区马河渔场别克4S店昂科拉汽车质量问题投诉

(一)投诉事项

本人于2021年3月18日在该4S店购买昂科拉车辆一辆,品牌型号:别克牌SGM7132JBA1; 车辆识别代号:LSGEP8396LG063114;总价款115000元(含税、保险一口价购买)。随后车辆因行驶中控盘失灵、行驶中突发异响骤然自动快速减速、汽车无缘由短时间停放后车门无法用电动钥匙打开、汽车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然后无法启动等质量问题,分别于4月1日、4月20日、5月10日、9月14日、12月30日到4S店维修(实际维修次数大于以上次数,因4S店维修记录未予电脑存档、维修单据保存不全且未向我提供维修凭证,无法提供其他更准确的维修时间)。

作为一辆新车,在三包期内,频繁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已经已经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退换货的情形,但4S店反馈目前车辆检查无任何质量问题,而先前出现的问题已经解决,不符合汽车退换货的条件。本人多次与4S店和其厂家反应情况,并明确提出了退换货或全额退款的诉求,4S店并未给予任何有效的解决办法。鉴此,特向贵部门提出投诉。

(二)投诉请求

1.4S店严格执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给予换车或全额退款

2.4S店承担车辆购置税费等相关费用

3.4S店对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给予合理补偿

三、事实依据

3月31日傍晚,路上行驶中,突遇大雨,但车辆中控盘、部分器件突然失灵,除雾灯、雨刮无法正常启动使用,紧急拨打4S销售人员及售后电话,无法提供有效解决办法。因4S店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不得已,车辆只能紧急靠边停靠,待雨量减小后继续缓慢行驶;4月1日,送至4S店维修,售后反馈属于线路故障。

4月20日,车辆行驶过程中突发异响,然后忽然自动快速减速。本人拨打销售人员和售后反映情况,随后将车开至4S店维修,售后反馈车辆检查没有任何问题。

5月10日,车辆行驶过程中再次发生异响,随后自动快速减速,本人再次将车开至4S店,希望能找出明确的原因,4S店检查后反馈车辆检测无任何问题。

9月13日,车辆早上开至江陵中学,然后停车约6个小时。等开车准备回家时,发现车门无法用电动钥匙打开。然后拨打销售人员和售后电话,也无法提供有效解决办法。因4S店当时无法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工作人员建议拨打车险公司售后电话,请求紧急救援。随后,车险公司售后人员到达现场,给车辆搭电后才予以启动。询问情况,售后人员反馈车辆电瓶严重亏电,已经没有任何电量,故车门无法打开。9月14日,将车辆开至4S店维修,售后反馈车辆检测无问题。因不放心车辆使用,第二天又将车辆开至4S店检测,售后人员反馈系统参数出了些问题,现在已经初始化,不会再出现任何问题。

12月30日,车辆行驶中突然熄火,然后再也无法启动。随后,拨打4S店售后电话反映情况,售后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现场维修约30分钟才将车辆启动。后车辆开至4S店维修,售后故障人员反馈车辆电池没有问题,但存在亏电现象,而车辆检测无任何质量问题。但本人已经没有任何安全感来驾驶这辆车辆,将车停在4S店继续检查维修。后4S店反馈车辆经多次检查,没有任何问题。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本次车辆买卖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销售商应该执行相关规定,给予退换货或退款处理。

1.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该车于2021年4月20日、5月10日因“车辆行驶中突发异响突然快速减速”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到4S店维修2次,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任然没有有效排除。12月30日又发生“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再也无法启动”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符合汽车三包法关于退换货的条件。

2.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0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汽车于2021年4月1日、4月20日、5月10日、9月14日、12月30日发生的质量问题都与汽车线路故障有关(线路故障、线路短路、漏电),也符合汽车三包法关于退换货的条件。

本次购车不仅没有给我带来愉快的驾车体验,反而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车辆反复维修,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劳心又劳力,且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我实在不敢想象,车辆行驶中突然自动快速减速、无缘由熄火又无法启动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会造成怎样的安全事故。同时,一辆新车,如此频繁地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究竟是偶然,还是因为车辆售卖时本身就不是新车。从12月30日至今,本人多次与4S店工作人员沟通,且拨打了厂家的服务电话进行投诉,都没有得到有效回复。

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4S店的处理办法却让人无法信服。鉴此,请求主管部门对此进行彻查,依法纠正各种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05 19:4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06 10: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 2022-01-06 15:03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14 08:31 市场监管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2-01-14 08:43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2-01-25 15:57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办件的调查情况:荆州区东城市场监管所安排人员进行调查;

2、与办件当事人联系情况:已联系当事人;

3、回复意见: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一、经过几次调解,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二、荆州三环海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1)预检单 (2)关于鄂DV355K客户车辆问题的检查报告 (3)关于鄂DV355K故障分析报告 (4)关于鄂DV355K车辆检查的说明等相关材料;证明该车在4S店进行预检时未发现质量问题。

三、经过几次调解后,该公司向我所提交了《终止调解申请书》;

四、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我所于2022年1月19日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并分别于1月19日和1月20日电话告知投诉人,同时告知其来所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投诉人称知道了,等有时间来拿。

4、办件单位:荆州区市场监管局东城市场监管所      联系人:李细清       电话:18908610950      2022.1.25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