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春**
- 诉求编号: 166848
- 诉求时间: 2022-01-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申请低保条件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05 13: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05 14: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22-01-06 19:27 【沙市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你好: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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