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66845
  • 诉求时间: 2022-01-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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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不能参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是谁规定的?

不交物业费不能参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是谁规定的?范家台社区最近出的业委会筹备组报名公告第二章第七项为: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这条无任何法律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了异议,未被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都没有必须缴纳物业费才能参与业委会筹备组的条款。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05 12:5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06 10: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1-07 01:03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07 16:1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2-01-10 09:4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开发区 住建局〗。
  • 2022-01-11 08:54 【开发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12 08:43 【开发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开发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的附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一条: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另外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业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规定享有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因此不论是否参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都应及时缴纳物业费,这也是每一位业主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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