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66726
  • 诉求时间: 2022-01-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龙洲渡口收费不提供合法收据或发票

本人于2022年1月1日晚6点开车通过荆州区李埠镇龙洲渡口,被收费10元,交费后要求渡口提供发票,对方提供了自己打印的白纸一张,上写:李埠镇龙洲渡口拾元,渡口专用发票。我直接傻了,这都2022年了,还有这种事情,我感觉被侮辱了智商。我不反对为了两岸居民出行方便设置渡口,也不反对合理收费。但是自己打印所谓“发票”这种操作真是闻所未闻,还不如直接说发票用完了。不管是过路费,停车费,只要你明码标价卖票的,大家都不会有意见。龙洲渡口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请税务部门进行处理,证据还在我手上,我会一直保留。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02 19:4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03 09: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22-01-04 14:41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05 17:26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1.办件的调查情况:荆州市荆州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安排专人第一时间与荆州区李埠镇龙洲渡口联系,了解了该问题的详细情况,得知诉求人具体的诉求为:开具正规的销售发票。

2.与办件当事人联系情况:已通过电话与诉求人进行联系,告知其荆州区税务局对该工单的处理情况及结果,诉求人表示满意。

3.回复意见:诉求人反应情况属实,荆州区龙洲渡口由于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所以未给诉求人刘昆开具正规发票,而是开具了不符合规范的发票。在对荆州区龙洲渡口进行了税法宣传教育、警告后,责令其给诉求人刘昆开具正规发票,荆州区龙洲渡口随后办理了税务登记,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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