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孙**
- 诉求编号: 166489
- 诉求时间: 2021-12-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空置房能否享受物业费优惠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29 10:1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29 15: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12-31 09:2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02 23:3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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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关于您反映住房空置期有无物业优惠的问题。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荆价房服[2018]43号)第六条: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标准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根据《关于废止〈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发改价格[2021]78号),《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于2021年6月25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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