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邓**
  • 诉求编号: 166382
  • 诉求时间: 2021-12-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市雅居乐锦城交房没有“三书、一证、一表”是否合理合规

项目名称:荆州市雅居乐锦城;建设单位:荆州雅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捷宏

出卖人:荆州雅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内容统称“出卖人”;我统称“买受人”。

出卖人于2021年12月17日用移动电话(13872376529)通知买受人在2021年12月28日、29日、30日,3天内交房。2021年12月24日收到出卖人的书面收房通知书,以上一切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出卖人到了交房日无法出示以上证件,更以不交费不能看房为理由强制收房,请问住建局合理合规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28 11: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28 11: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12-28 16:5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29 16:47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2-29 19:43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按省厅《关于在全省新建住宅工程中全面实施“一证两书”制度的通知》[2021]1285号文件要求,目前中心城区在售商品房交房时,均须向业主提供“一证”:住宅质量合格证, “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购房合同中约定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根据雅居乐业主代表展示的图片以及购房合同表明:建设单位已向业主交付“一证两书”符合省厅相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提供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补充评价

以上情况本人已了解,感谢各位住建局和质安站的领导们百忙之中科普解答!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