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敖**
  • 诉求编号: 166273
  • 诉求时间: 2021-12-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给荆州市住建局领导的一封信

住建局领导您好,能够让您在百忙之中读到我这个老百姓的信我深感荣幸,但是我作为吾悦华府的业主也有很多话和很多问题向您请教,冒犯之处,还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跟我计较!住建局作为吾悦华府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负有监督之责任?业主们所反映的相关质量问题贵单位是否应该给予答复?消防楼梯外墙立面等施工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非机动车库楼梯用脚就可以踩坏是否属于豆腐渣工程?这些问题作为验收单位,作为主管部门是否有看到和发现?如何通过正常手续验收合格的?请问是哪个领导验收签字的?是否其中有利益勾结?贵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或者渎职情况?是否需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上诉问题希望住建局领导重视并答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25 17: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26 10: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12-27 16:5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28 15:4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质安站〗。
  • 2021-12-29 17:05 【市直部门 质安站】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30 16:54 【市直部门 质安站】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质安站
回复详情  

接到业主咨询,现回复如下:1、业主通过多种渠道(市长热线、E线民生、信访等)反映的质量问题,我站监督人员均到现场核实,并要求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情况回复。

2、在新城吾悦广场城市综合体二期(北区)项目施工过程中,我站监督组工作人员对该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验收进行了监督。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过程中,我站进行了现场监督,未发现结构质量隐患问题,但对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已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完成了整改。针对还未发现的新的质量通病问题,我站监督人员将继续督办责任主体单位履行维保责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