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65946
  • 诉求时间: 2021-12-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充电桩安装问题

自己在城南楚都御苑购买的私家车位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物业管理说消防部门不同意安装,经E线民生提问反映。住建部门回复说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请问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21 08:3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21 09: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12-21 16:5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1-12-22 14:57 【荆州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22 14:57 【荆州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要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保障,要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安装充电桩需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