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卜**
- 诉求编号: 165253
- 诉求时间: 2021-12-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2018年参加洪湖市事业编制选调考试通过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09 16: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09 16: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2-09 16:5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洪湖市 住建局〗。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住建局 | |
回复详情 | 我单位现就6名职工信访要求解决其2014年10月至2019年3月对公部分进入新机保产生差额及职业年金的问题说明如下: 1、李忠国、吕志琼、卜开庆、钟鸣、魏俊、白登琴6名同志,自愿参加2018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考试,并被录用。在他们调出之前,我单位已为6名同志缴清五险一金,不存在欠缴问题。 2、市政公司属于自收自支性质(企业),一直没有参加机关事业保险。以前至今,本单位职工都没参加新机保,更不存在为他们参加新机保承担差额的问题。 3、市政处成立以来,没有财政经费,企业生存靠市场竞争,职工工资福利靠完成工程后取得的微薄利润来保持。因各种原因,单位长期负债经营。缴纳五险一金都困难,何谈职业年金?且企业年金在我国并不是强制性的,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建立。 4、全市对选调人员进入新机保事项并未做出统一规定。上述人员选调后,已属事业人员,应在新单位进入新机保,建立职业年金。为此,针对他们提出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的主张,我单位不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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