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陆**
  • 诉求编号: 165047
  • 诉求时间: 2021-12-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老人的高龄补贴几年未领找谁补?

我家住在沙口镇下新村七组22号,我父亲今年八十六岁,母亲八十五岁,本来两位老人都是高龄老人,可以享受国家的高龄补贴政策,但是由于村镇两级干部不作为导致我妈的高龄补贴第一次申报未办成功。为了这件事情我又亲自到洪湖市民政局找那些办事人员,他们只说前面的不能补,要我抓紧回乡镇去申报,结果我回村找村干部赶紧报申报材料,村干部也说报到镇民政办了。可是半年过去,我父亲拿着银行卡去银行领钱人家说没有钱,这第二次申报又没成功。接着我又到洪湖市民政局找那些办事员,那些办事员又跟我重复前面的话,以前的不能补,你回乡镇抓紧申报吧!我很无奈,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自己又回村找村干部拿申报表自己亲自填写,自己又亲自送到沙口镇民政办蔡主任手上,然后反复叮嘱他这一次千万不能出问题了,又过了半年结果还是没有领到一分钱。我的父亲现在身患直肠癌,每天躺在床上吃喝拉撒都要用钱,三年的高龄补贴合计两千多块钱,对于有钱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那是他们的养老钱,甚至救命钱,请相关部门给我一个答复,我妈的这几年的高龄补贴找谁领?这件事情究竟应该谁负责?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06 23: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07 08: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民政局】
  • 2021-12-09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35号)文件规定,高龄津贴从受理申请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的高龄老人,可以补发,原则上补发不超过1年。经乡镇民政办调查核实,周金玉老人的高龄补贴申请资料是由老人家属陆仙桃于2020年6月18日在村里申请,并由村上报民政办,因2020年下半年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考评工作,办公室经办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市局,导致该老人没有及时享受高龄津贴。由于2020年以前,我市高龄津贴实行每半年发放一次。为做好老人家属安抚工作,考虑到该对象家庭的实行困难,2020年底,沙口民政办通过采取春节慰问走访的形式,委托村民政协理员为老人发放了温暖救助金五百元,同时为老人申报了2021年一季度的高龄津贴。经进一步核实,此人反映前些年向民政办申报情况不属实,此老人申请时交原包租村干部受理,但村干部直到2020年6月才申报到民政办。

    我们已电话与诉求人进行了沟通并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按文件精神于2022年一季度补发该对象一年的高龄补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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