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陆**
- 诉求编号: 165047
- 诉求时间: 2021-12-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老人的高龄补贴几年未领找谁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06 23: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07 08: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民政局】
- 2021-12-09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35号)文件规定,高龄津贴从受理申请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的高龄老人,可以补发,原则上补发不超过1年。经乡镇民政办调查核实,周金玉老人的高龄补贴申请资料是由老人家属陆仙桃于2020年6月18日在村里申请,并由村上报民政办,因2020年下半年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考评工作,办公室经办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市局,导致该老人没有及时享受高龄津贴。由于2020年以前,我市高龄津贴实行每半年发放一次。为做好老人家属安抚工作,考虑到该对象家庭的实行困难,2020年底,沙口民政办通过采取春节慰问走访的形式,委托村民政协理员为老人发放了温暖救助金五百元,同时为老人申报了2021年一季度的高龄津贴。经进一步核实,此人反映前些年向民政办申报情况不属实,此老人申请时交原包租村干部受理,但村干部直到2020年6月才申报到民政办。 我们已电话与诉求人进行了沟通并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按文件精神于2022年一季度补发该对象一年的高龄补贴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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