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汪**
  • 诉求编号: 164206
  • 诉求时间: 2021-11-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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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后如何注销房产证

集体土地上房屋,已拆迁三年,拆迁时房产证已交给拆迁办,经查询目前原房产证仍未注销,请问应该由谁申请注销?如何申请?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1-22 08: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1-22 15: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11-23 08:44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房屋拆迁后可由拆迁征收部门或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如下:⑴身份证明材料;⑵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⑶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上述情况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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