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163216
  • 诉求时间: 2021-11-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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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档案无法借阅

您好,我是监利市市民何黎,今年7月份从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毕业,由于参加的单位无法接收档案,所以将档案寄回原籍,存放在监利市职工档案中心。最近因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快到期,所在单位党组织需要借阅我的党员档案中的入党申请书等资料。

我在单位已经开具单位党委公章的借阅函,但职工档案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党员档案只能调取,无法借阅,且工作人员还表示我的单位没有资格借阅我的档案,我所在单位党委又无法存放我的党员档案,所以无法开调档函。

但我查阅档案管理相关条例,其中《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档案借阅,第十四条是这么说的:“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县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应限期归还”。第十五条:“因工作需要从党员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县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

而且我党员办理转正之后,党员档案也是我个人的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合并是合理的。

目前就是我无法借出我的党员档案,不能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想咨询下我的手续都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也是符合档案管理条例,单位党委也盖了公章,为什么我无法借阅我的党员档案。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1-04 11:4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1-04 16: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1-05 09:22 【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1-05 09:22 【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因诉求人开具借阅函的单位属于民营企业,不具备保管档案的资格,所以我中心没有同意借阅,后因考虑到会影响到诉求人党员转正,经档案服务中心彭勇主任批准,要求诉求人在借阅函上面承诺归还日期,再借出。已电话联系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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