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62782
  • 诉求时间: 2021-10-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在武汉交了2年职工社保,现回荆州工作应如何继续缴纳

在武汉交了2年(2019.7-2021.6)职工社保(发卡地在襄阳,在武汉办的纳入),现回荆州工作,中间断缴了4个月,2021.11月份由新单位缴纳社保,请问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28 14:2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28 14: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0-29 08:56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向其告知:社保缴费是累计计算的;职工入职由单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增员申请,个人不需要额外办理手续;因李女士目前未在荆州参保,若补缴养老保险,需咨询襄阳社保经办机构。已告知李女士我中心窗口咨询电话,方便李女士后续咨询社保政策。诉求人对反馈结果表示清楚满意、无异议。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