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60353
- 诉求时间: 2021-09-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以及具体流程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9-20 12: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9-20 15: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9-22 10:2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9-22 10:2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9-22 10:2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以收悉:公租房申请在您居委地社区进行申请,社区会审核您的资格并需要您提供相应资料,符合条件社区会受理您的申请。目前荆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及适用范围 本市中心城区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获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业军人、优抚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60岁以上孤寡老人等国家、省、市明文规定享受优待的特定对象(以下简称享受优待家庭)。 二、申报方式: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以户口簿为准)。每个家庭确定 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常年居住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未满2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不能单独申请。 2.至申请之日5年内,申请家庭有房屋转让、离异析产行为或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 3.申请家庭在市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以收悉:公租房申请在您居委地社区进行申请,社区会审核您的资格并需要您提供相应资料,符合条件社区会受理您的申请。目前荆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及适用范围 本市中心城区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获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业军人、优抚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60岁以上孤寡老人等国家、省、市明文规定享受优待的特定对象(以下简称享受优待家庭)。 二、申报方式: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以户口簿为准)。每个家庭确定 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常年居住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未满2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不能单独申请。 2.至申请之日5年内,申请家庭有房屋转让、离异析产行为或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 3.申请家庭在市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