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154863
- 诉求时间: 2021-07-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新修建的精彩眼科医院,证件是否齐全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7-06 20: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7-07 10: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住建局】
- 2021-07-07 18:0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卫健局 〗。
- 2021-07-08 11:38 【监利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7-12 08:44 【监利市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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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监利市 卫健局 | |
回复详情 | 咨询人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社会[2020]9号)精神,卫生行政机关对于“眼科专科医院”(二级)的异地搬迁,其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前提供准入政策咨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基本标准。在执业登记时 “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没有取得环境保护、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执业登记。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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