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53116
  • 诉求时间: 2021-06-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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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路津华花园物业公司无法无天

我今年在法院司法拍卖买了江汉路津华花园的一处房产,现在发现这里的物业公司简直就是黑社会,无法无天,派出所都不管!首先,买了房子之后物业公司居然找我们要前任房主欠缴5-6年的房租!物业公司不找前任房主,找我们有任何法律依据吗!其次,我们明确说了没有道理也不会交前任房主欠了6年的的物业费(法院只是说不确定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可没有说前任房主欠缴多少年的物业费由我们承担,那时我们又没使用房子也没买这个房子凭什么我们来出这个钱),要么物业公司去起诉,这时物业公司就使种种下三滥的手段。我们扔垃圾他不许我们扔,还偷偷把电表的线剪断,警察让我们找电工,他说没有在他那里登记不让我和电工进!我们的房子钥匙是法院给我们的,他居然不让我们进小区!打110打了两次了丝毫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我请问这个物业公司无法无天,已经远远超过物业公司的本分,种种下三滥手段超过了我的认知,我就想问没人管管他们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14 16: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14 17: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1-06-15 11:0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6-16 11:2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21 17:1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反映在法院拍卖时购买津华花园房产涉及物业费及物业服务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您未将法院拍卖相关资料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不能确认业主身份阻止您正常使用房屋内相关设施设备。我们要求物业公司按法院拍卖约定对业主信息进行变更,按约定收取物业费并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承诺按要求处理。请您在方便时带法院相关资料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如您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请来电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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