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马**
  • 诉求编号: 152883
  • 诉求时间: 2021-06-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御景澜庭虚假宣传

公安县御景澜庭购房时车位捆绑销售,价格7万8,并且没有开具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这个是否属于住建部门受理?公安县御景澜庭为什么擅自改动图纸。买的时候架空层,现在已是物业。这个问题是不是属于住建部门受理?公安县御景澜庭7栋购房合同总层为27层,为什么顶层为楼中楼,擅自改动图纸。这个问题是不是属于住建局监管?为什么住建局最后回复是诉求人走司法程序。开发商违规主管部门默认.出了问题就要业主和开发商协调.那你们起到监管和协调作用没有。希望有关部门和媒体关注我们老百姓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10 14: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10 16: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住建局】
  • 2021-06-15 08:24 【公安县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16 11:24 【公安县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16 12:0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住建局
回复详情  

你好马立凤同志!你反咉的问题收悉。经查,你物房时购买的停车位是自愿的,如果不愿意是可以退的,购买停车位实则是一种租凭形式,是不能确权的,与购房款的发票是不同的。开发企业是否改变规划,改变图纸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回复。

补充评价

请问,公安县的车位价格能达到到7.8万吗?车位能不能退。你们的处理就是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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