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52792
  • 诉求时间: 2021-06-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九龙湾开发商区私自清楚小区外围地面停车位违规私设路障事宜

城管局、交管局 解放街道相关领导:

九龙湾小区开发商2019年初将小区外围道路用路障围起私设路障,禁止小区业主停车,经小区业主投诉到城管局后,城管局对相关路障进行了拆除, 小区业主得以停车,但好景不长,开发商在2020年7月以道路破损,路面需要进行修复为由,再一次对小区外围道路用路障进行了封闭,并对原规划的小区外围的20多个停车位进行了抹除,近日,开发商还在进一步扩大路障封闭范围,按照现阶段创文创卫精神,望城管局和解放街道介入对九龙湾小区违规路障进行拆除,重新开放停车,交管局对于停车位的规划政策,应做到停车位应划尽划,并对九龙湾营销中心及相关路面停车位重新划设,以便于规范停车,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9 10:0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9 10: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城管局】
  • 2021-06-09 15:1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 2021-06-15 09: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经九龙湾小区业主委员会,久隆物业公司等单位了解,该区域是属于沙市区九龙湾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和人行道路,并非是规划的停车位。现状是久隆物业公司根据2020年6月30日的九龙湾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决议采取的物业服务措施,并非开发商所为。其次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第五十四条......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第五十五条 物业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等规定,该区域的物业服务措施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此处非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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