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孟**
  • 诉求编号: 152781
  • 诉求时间: 2021-06-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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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进入新机保,缴纳社保被拒

您好!我是公安县一名初中教师,1994年参加教育工作,一直在乡村学校工作了近20年。2012年-2014年我受荆州市援疆办安排参加援疆支教工作,并荣立三等功。2014年援疆结束后因故停薪留职外出创业,其后一直正常在公安县人社局缴纳社保至2019年。2020年缴纳社保时,被告知不允许进入新机保,缴纳社保被拒。据我了解,有和我同样情况的老师,却可以照常缴纳社保。现特向e线民生寻求帮助,请给予我公平公正的对待!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9 08: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9 08: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6-09 14:59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10 17:02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e线民生办公室: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关于孟凡军的诉求件(编号为:152781),经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孟凡军,男,身份证号421022197711075113,原章田寺乡中心学校教师,从2001年1月起缴纳老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5年3月县教育局对外出自主创业人员进行分类处置,2018年我县启动新机保制度时,章田寺乡中心学校未申报该员参保信息,个人只能按老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缴费至2019年12月,按现有新机保政策,该员应将保险关系转入企业养老保险后续缴保费。

二、与当事人联系情况

我单位接到该信访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该信访人电话联系,当事人表示已知晓相关政策。

三、拟回复意见

如按其反应“2020年缴纳社保时,被告知不允许进入新机保,缴纳社保被拒。据我了解,有和我同样情况的老师,却可以照常缴纳社保”的问题,建议由县教育局对其类似人员参保情况进行复核后,按规定理顺保险关系。

政策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4号)文件规定,新机保人员实施范围:“参保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编制外工作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经办人:陈小俊

联系电话:0716-5227014

办理单位: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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