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52655
  • 诉求时间: 2021-06-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房产抵押,析产为什么不能办理

我与前夫离婚多年,法院已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房贷由男方一人承担,现在民法典新规定是抵押期间是可以转让的。为什么我做不了析产呢?那房子跟我没有关系了。现在不动产证上还有我的名字,法院已经判决了,为什么不能把我的名字除去?我现在如果再购买房子都买不了!请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7 15: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7 15: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06-08 09:16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08 09:20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电话与诉求人沟通得知,诉求人的房屋仍处于抵押状态,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需先与抵押权人进行沟通,签订抵押权变更协议,再由抵押权人代理人和原权利人双方共同到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上述情况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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