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52626
  • 诉求时间: 2021-06-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房屋产权析产

贵单位,你好,有问题咨询一下。本人离婚后想办理尚在抵押中的房屋产权证,但购房合同上是夫妻两人名字,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屋产权归本人所有(房屋位于荆州区),因为无法与前妻取得联系,现又急需办理产权证,想咨询一下该如何做?如果现在选择提前还清剩余贷款后,是否还需要前妻到场才能办理产权证?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7 10: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7 11: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06-07 15:22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电话与诉求人沟通得知,诉求人的房屋仍处于抵押状态,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需先与抵押权人进行沟通,签订抵押权变更协议,再由抵押权人代理人和原权利人双方共同到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需权利人双方共同到我中心提交登记申请,诉求人结清贷款后仍需与前妻共同前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诉求人前妻不能到场办理转移登记的,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如诉求人前妻不配合办理,诉求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凭法院的裁定前来办理。上述情况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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