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董**
- 诉求编号: 152353
- 诉求时间: 2021-06-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现在公租房申请到哪申请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2 16: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2 17: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住建局】
- 2021-06-04 09:43 【监利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04 09:46 【监利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04 10:07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监利市 住建局 | |
回复详情 | 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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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监利市 住建局 | |
回复详情 | 市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两年以上。2、申请家庭无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3、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并实行动态调整。4、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共同生活居住。 以上是申请公租房的必要条件,申请时请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居民所在社区负责申请的登记及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登记入住。 根据申请人目前的情况,属我市城区非城镇户口,不符合保障房配租条件,现阶段无法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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