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万**
  • 诉求编号: 152297
  • 诉求时间: 2021-06-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投诉并曝光这个公司

我跟我另一个同事离职已有一个月,我另一个同事一个多月在我前面走的,到现在不发工资,也不是很多,但是他们的处理方式就是很恶心,非让我把我自己微信留给公司,我说留不了,不是公司给我创的为什么离职要留给公司,他说我微信里面有那些资源,不让我带走,然后他自己打电话给我叫我删掉就发工资,微信也有聊天记录,删完了前前后后找他们三次,最终结果就是不发,我说直接劳动监察局举报了,他还来一句无所谓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1 19: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2 08: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6-03 15:16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07 11:58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1、经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诉求人反映在园林路一家公司上班,离职后该公司不发工资,并要求员工留下个人的微信,认为不合理,望协调处理。

2、接该诉求件后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联系诉求人,核实了诉求人反映问题,并对该问题进行了解答,诉求人也表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表示感谢。

3、劳动监察部门核算情况后,已告知诉求人,可携带在该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据,向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徐桥路5号,电话:8817728)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核算情况后将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办件单位: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人:刘明 0716-8817728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