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52082
- 诉求时间: 2021-05-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毕业把档案寄回户籍所在地是否需要调档函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28 20: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29 17: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5-31 10:1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1-05-31 14:58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5-31 14:58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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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文件精神,大学毕业生可将档案转回至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部门,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所在单位开具档案接收证明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根据人社业务快办工作要求,荆州区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可依据学校档案转递要求,提供毕业生个人户籍信息和荆州区人事档案服务中心联系方式,由学校直接将档案寄递至荆州区,不用开具档案接收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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