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飞**
  • 诉求编号: 151901
  • 诉求时间: 2021-05-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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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号公馆私人露台的封装问题

本人于2018年12月末购买了荆州区城南六号公馆一套小户型7楼刚需房。作为一个普通人,也困于专业所限,辛辛苦苦一套房,怎么如此闹心?从未想过会因住房装修发生矛盾。

一、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9年12月31日交房(当时没有疫情影响)。后2020年1月发生疫情,开发商以疫情影响为由,在2020年9月份交房。

问:当时开发商交房是否达到交房条件?如果不具备,现在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开展了行政监管。

二、再问,开发商即便是2019年9月交房合法,时至今日,为何规划仍未通过?

三、据了解,该小区因为七楼的私家阳光房等问题,导致规划未通过。开发商及物业以此为由阻止尚未装修的7楼业主装修阳光房。

问:开发商及物业的阻止装修物料进小区的手段是否合法?

如果不合法,请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制止,保障六号公馆小区的居民的正常装修权利。反之,如果合法,那么前期已搭建的业主阳光房(经估算,已搭建阳光房的业主占全部7楼业主的50%),又是一个什么说法?前面先来的就可以搭,后来的就不行。风可进,雨可进,但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就进不了六号公馆的大门吗?

四、经现场查看,六号公馆的阳光房比较特殊,并没有挤占公共空间,而是客厅、主卧等部位的前出露台,露台下方是六楼业主的客厅及卧室而非吊梁悬空。如果不搭阳光房,短则一年,长则三年,露台大概率渗水,导致六楼居住不良。

问:假设开发商已经办理的手续不能搭的话?前期已搭建的怎么办?未搭建的又如何合规搭建?需要在哪些部门及办理哪些手续?据了解,在除六号公馆以外的小区也有搭建阳光房的。

四、经了解,开发商也正在住建、规划等部门“跑”验收等问题,但时间表不明确,让人难以心安。

问: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要有个确定期限的答复。开发商总是一个“拖”字诀,只能是使矛盾蕴藏与发酵。

堵不如疏,现在我市正在建设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不能靠一个“拖”字,就指望矛盾自动消失。

麻烦请e线民生负责派发工单的同事,将此工单派发给涉及房产、物业、验收等事宜的所有主管单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26 13:5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26 18: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城管局】
  • 2021-05-27 10:0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5-27 11:4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5-31 10:2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
  • 2021-06-01 15:0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1-06-10 15:31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辖区分局回复,开发商正在申报有关审批手续,以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通过为准。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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