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151181
  • 诉求时间: 2021-05-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安全押金无法退还

我是一个单亲妈妈,与前夫离婚十多年了,离婚时和前夫协商一致,将其本人持有的2007年入职公交公司缴纳的安全押金7000元收据交予我,并承诺比7000元押金退款后由我支配使用。离婚后,前夫离开了荆州,切断了所有的联系方式,从未与我联系过,也从未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他家以前居住在荆沙村的私房也在几年前拆迁修建商品房,他在沙市的家人也都不知去向。缴纳给公交公司的安全押金,公交公司财务科的工作人员说,只能由本人来进行查询和退款,本人没有收据的可以写遗失声明进行退款,由于联系不到前夫所以导致我的退款一直不能查询和退款,我想问一下,收款收据作为一种证明单据,怎么到了公交公司这里就不做数了,本人无法到场,这个钱是不是就归该公司所有了?作为收据的持有人,为什么不能进行查询和退款?无法联系到本人这笔钱是不是就成了死账了?希望公交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能换位思考一下,考虑一下实际情况,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材料或者手续之类的,我都愿意提供,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14 18: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15 16: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交公司】
  • 2021-05-16 17:18 【市直部门 公交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5-19 14:20 【市直部门 公交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5-20 15:3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交公司
回复详情  

彭女士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公司经过调查,需履行多个手续才能办理安全押金退还,首先司机本人向上班的分公司提出辞职,并上交辞职报告,分公司出具无安全和营运扣款方面的证明和同意辞职的审批意见书,再到劳资科办理离职手续,最后才到财务部门办理安全押金退还手续,各种事项确实需要本人办理,敬请理解,在此谢谢您来函咨询。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交公司
回复详情   彭女士您好,谢谢您对我们服务工作的肯定,您的诉求看上去是工作流程的问题,其实是对安全押金的财产所有权认定的问题,收据上是您前夫的名字,所以证明目前这财产属您前夫所有,您无法证明他将此财产已转让给您的情况下(需法律手续),荆州公交是不认可您的请求退还此押金,建议您咨询律师,就明白该如何处理您的问题,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我公司会积极配合处理。
补充评价

该回复只是说明了办理的正常流程,现在的实际情况是非正常情况,联系不到本人来办理相关手续,公交公司只是强调自己单位的流程,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也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一味强调自己的流程,能按照流程办理早就正常办理了,还来这里提问干嘛……规定是死的,遇到实际情况还是应该有应对的措施,我相信能想到办法谁也不愿意来民生热线上求助,还是个死结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另外,感谢此次公交公司负责对接的孙师傅,认真负责,态度热情,只可以普通员工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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