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尹**
- 诉求编号: 151014
- 诉求时间: 2021-05-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市御园消防报警设施缺失,监控中心无人值守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12 09:0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12 09: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 2021-05-12 17:13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5-14 16:20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5-21 13:3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 |
回复详情 | 您好,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1年5月13日9时,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2.抽查地下车库一处防火卷帘未保持完好有效;3.抽查地下车库排烟风机停用;4.抽查10栋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地下车库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6.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车充电装置,未与汽车车库进行防火分隔;7.消防控制室只有一名值班人员,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落实值班记录。举报情况属实,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执法记录仪视频和现场照片为证。5月13日,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已将查处情况电话反馈给当事人,反馈电话为13307210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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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消防主管部门的积极监督检查,但时至今日已有一周多时间。物业公司就上述消防安全隐患未做任何响应和改进,还望主管部门多予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