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50341
  • 诉求时间: 2021-04-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翰林府楼盘房屋产权证办理及代办费的问题

本人与2018年7月在荆州市沙市区十一中附近楼盘翰林府小区购买商品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在开发商(荆州市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要求和统一安排下,向代理该楼盘房屋销售的荆州市嘉邦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了房屋契税,维修基金等相关代办房屋产权证费用计1万多元,并开具相关了相关费用收据。然而到2021年4月已时隔近三年,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没有任何进展,因最近有业主反映在收房工程中,开发商不认可嘉邦公司代收取的相关费用与业主发生交接房屋矛盾。在这种情形下我联系了嘉邦公司,嘉邦公司给出了答复是,因为该公司与开发商出现了合同纠纷现已解除合作关系,现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开发商与其的经济纠纷,需待司法程序结束后履行代办手续或退款事宜。

现本人希望各相关部门对以下几点问题给予解答:

1.合同签订近三年为何房屋产权证未能办理?何时能够办理?

2.如果楼盘不符合预售条件并存在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的情况,为何相关部门不勒令禁止开发商销售房屋?为何能购房合同的纸质与网上签订?

3.为何合同条款中对交付房屋180天内未完成产权证的处理方式没有明确说明?其存在免除出卖人承担责任。

4,开具的购房款至今仍是一张房地产预收款(不征税)发票是什么原因?要求收取的房屋产权证代办费是否合法合理?

5,基于开发商与代办公司之间的纠纷,购房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为避免陷入两家公司后期相互推诿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现要求退还前期收取的代办房屋产权的所有相关费用?

本人是一位72岁的老人、在2017年响应政府拆迁改造的前提下搬离了原本安逸的家园,耗尽积蓄购置了翰林府小区的房屋,原本想安逸的度过晚年生活,但在得知购买的房屋存在纠纷情况后,不得不四处了解咨询,并对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现呈请相关部门能帮助我尽快解决上述房屋问题,维护我们老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29 08: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29 09: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04-30 08:5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21-04-30 14:5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30 16:1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30 17:06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建议依据合同约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我局也将督促开发商尽快为诉求人解决该 信访问题。

补充评价

老百姓为何投诉无门,作为相关部门形式主义的应付群投诉从根本上推脱问题,让我们这些老人更是万分无奈,请相关部门能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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