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50107
- 诉求时间: 2021-04-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25 20:1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26 10: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2021-04-26 17:1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 2021-04-26 17:50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27 15:32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27 18: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
回复详情 | e线民生平台:通过贵平台收到李小姐信访件,关于咨询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问题,现回复如下: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2.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薄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3.确权更名的农户/村民要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以及“一户一宅、户有所居”的宅基地分配等政策条件。 4.单层限高按各县市区政策执行。 5.以上已向李小姐电话回复。联系人:侯政 17707169496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