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阳**
- 诉求编号: 149995
- 诉求时间: 2021-04-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沙市对非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否在实行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23 14:5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23 15: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21-04-23 16:3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生态环境局〗。
- 2021-04-27 09:29 【市直部门 生态环境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生态环境局 | |
回复详情 | 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添蓝检测公司确实为合格公司,已经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网公示 600元检测费用为市场行为,您可以自行选择公示上任何一家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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