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9811
  • 诉求时间: 2021-04-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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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全体业民生福址

投诉:监利市卫健局不顾荆州市监利县监利大道七号博森瀚林城全体业主反对坚持同意将背靠小区内的营销中心改建成医院

楼房开盘和设计效果图宣传图为星光广场,现在擅自改建医院,现在精彩眼科医院已马上要开在我们家楼下小区内了,依据医院备案是二级综合医院,有69张床位,有内科,有耳鼻喉科,有麻醉科,核磁影像科,由于医院的后门直接在小区内,共用下水道共用生活空间是不可逆的,如果建成这样我们的小区就是医院的医疗废渣和垃圾的排放室,在小区开设医院会对小区造成环境污染(如:医疗用品垃圾、废气、废水、后期增加放射性物质、医疗污染等); 医疗污水、医疗弃物以及病原性、细菌性微生物、药剂残留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诱发性,一旦出现污染和疫情扩散,后果不堪设想。医院开在住宅楼,业主出入住宅楼天天从医院路过,居住在医院的上方,无时无刻接受着一定辐射穿透性以及细菌传播。

我们居住的居民楼当时设计的是住宅楼,楼底是商铺,根本不具备开办医院的条件,一没有独立的排水、排污、排气管道,全部和小区业主共用,二没有独立的专用活动区域;三没有独立的生化池;四没有医疗机构专用的消防通道和楼梯,与住宅楼业主共用同一个消防通道是不合理的 ,由于医院属于公共场所,人员嘈杂,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噪音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小区居民休息,降低生活质量; 而且医院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医疗事故、医闹纠纷等等,危害我们安宁的居住环境和以及可能出现的人身误伤;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安全,且进出医院的人员复杂,对小区居民的家庭及财产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病员休息活动时流窜在小区居民之间,与小区老人小孩无法隔离,极大的增加了病源传播的危险性。

开发商开盘将规划的星光广场无视业主利益卖给个人建综合医院,这是对我们业主的欺诈行为,太可耻了,我们坚决抵制建医院

我们业主也曾多次向开发商沟通和向市政府请愿希望停建但于事无补,请省委党和政府为我们二千多户正当维权无路可走投诉无门的业主举持公道,还我们二千多户业主一个健康家园!!!!!!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21 16: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21 16: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卫健局】
  • 2021-04-23 14:36 【监利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28 10:31 【监利市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卫健局
回复详情  

投诉人您好:根据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社会[2020]9号)精神,卫生行政机关对于“眼科专科医院”(二级)的异地搬迁,其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前提供准入政策咨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基本标准。在执业登记时 “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没有取得环境保护、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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