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148528
  • 诉求时间: 2021-03-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能不能补交社保

我到60岁只有五年了,社保也只买了3年,今年却成了失地农民。请问:我能不能用失地农民的钱一次性补交社保不足的年份后到法定退休年龄拿钱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31 17:0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31 17: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4-01 16:0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1-04-02 08:55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02 08:55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02 10:08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魏少元您好,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的诉求,社保中心已收悉,现就您的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第四款《参加办法》第(一)条之规定:为本意见实施后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全部划入其个人账户。

第五款《补偿资金的预存和管理》之规定:征地项目依法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将养老 保险补偿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记入 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综上,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划入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只能记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能用于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缴费不足15年,参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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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部门详细的解释,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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