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46723
  • 诉求时间: 2021-03-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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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参保缴费年限的问题

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未达到缴费年限15年怎么办?是在退休前补缴还是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交满15年?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01 15: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01 16: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3-03 09:5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03 09:5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告知按照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经本人自愿,可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满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条件的,应当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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