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沈**
- 诉求编号: 146363
- 诉求时间: 2021-02-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钓鱼人需要一个休闲场所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22 09:3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22 09: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2021-02-22 12:34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2-22 15:58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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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
回复详情 | e线民生:我单位通过该信息接到沈先生诉求件,经电话联系得知,沈先生主要咨询沙市区禁钓区和可钓区相关钓鱼问题。 关于垂钓管理,荆州市于2020年11月20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文件,明确了荆州禁止垂钓和规范垂钓的范围,其中禁钓范围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各县(市、区)、功能区综合考虑环境保护、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明显或潜在风险,自行确定的禁钓区域。目前沙市区除长湖禁止钓鱼外,长江及其它自然生态领域均属于规范垂钓的范围,可按规范进行垂钓。 执法人员将上述情况告知当事人,并电话解答关于垂钓管理的相关知识、规定等,当事人表示理解满意。办件单位: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王恩明 联系方式:15171204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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