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45788
  • 诉求时间: 2021-02-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长湖禁钓的问题

个人认为响应国家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可以理解,但是连个休闲垂钓也要一刀切的禁止就有些过度了。只要不是经营或盈利性质的休闲垂钓应该是可以的,国家本就定了一人一钩一线的基本原则,我认为只要执行就可以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02 22:1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03 08: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2021-02-03 15:45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2-04 15:35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回复详情  

e线民生:我单位通过该信息接到陈刚诉求件,经电话联系,陈刚主要质疑长湖出台禁钓规定问题。对于垂钓管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0年1月16日最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第二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各地要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钓区,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垂钓。严格控制长江干流、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的垂钓范围。在其他重要水域,要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公众休闲垂钓需求,科学划定禁钓区或垂钓区。”长湖属于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出台禁钓规定有依据。执法人员已将该情况告知陈刚先生,希望遵照执行,陈刚先生态度抵触,不情意接受禁钓事实。

办件单位: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王恩明 联系方式:151712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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