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44453
- 诉求时间: 2021-0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农村户口城市收房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14 17: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14 17: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1-18 09:06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18 09:06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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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凡农民工和农民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在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购房财政性补贴。 补贴申请由房管部门在市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审核受理;申请人需提供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房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按月报送各区财政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将所需资金拨付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负责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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