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葛**
- 诉求编号: 141554
- 诉求时间: 2020-11-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退役军人如何享受和办理国家规定的创业无息贷款。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9 12:4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9 16: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0-11-23 09:18 【市直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23 15:34 【市直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23 15:49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规定,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一)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二)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三)贴息标准:个人创业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国家基准贷款利率2个百分点,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础利率的50%执行贴息。具体申请办理流程请向荆州市创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716-8858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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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兵法规定,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免息创业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