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32313
  • 诉求时间: 2020-06-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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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在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纪南镇董场村80T、50T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纪南镇马店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工程、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纪南镇九店村100T污水处理工程等三个项目招标活动中设置了报名时需要项目经理携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岗位证及身份证条款,该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和合同履行无关,综上所述,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于法无据。

其次,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荆州有办公地点,却把报名地点设置在武汉市江汉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16楼,荆州市地区的项目为何要去武汉报名,该代理公司的行为是否是在排斥潜在供应商。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30 15: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30 15: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财政局】
  • 2020-07-01 15:46 【市直部门 财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8 17:16 【市直部门 财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财政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关于“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在代理工程项目中设置不合理报名条件行为”的情况反映收悉。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的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管辖,我们已于2020年7月1日转交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财政局调查处理。

(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财政局联系人:熊雁,联系电话0716-868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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