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132138
  • 诉求时间: 2020-06-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十六年安置费还无望我们该怎么办?

尊敬的市长:

各级主管部门领导:

我们是原湖北省荆州市活力二八精细化工厂职工,2004年工厂不能正常经营倒闭。根据荆州市国企办为我厂批复的按破产企业安置标准的要求:全体员工于2004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资产变现进行经济补偿。然时间过去十六年了,所有员工没有得到应有的合法经济补偿。十六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六年?十六年十几位员工至死都没有拿到自己应该拿到的安置费合法权益。真是天理难容!恳请市长及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们,已经过去十六年了,给我们解决我们应该得到的安置费及合法权益。

原湖北省荆州市活力二八精细化工厂幸存全体员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28 20:3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29 09: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6-29 10:5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资委〗。
  • 2020-06-30 10:29 【市直部门 国资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6-30 10:29 【市直部门 国资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资委
回复详情   经调查,原活力二八精细化工厂于2003年停产,2004年市直国有企业改革脱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企业改革方案预审通知书》,企业实行关闭,全厂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因荆州市的改制政策是变现资产安置职工,由于该企业资产一直未能变现,企业职工未能得到安置。职工反映属实,现企业正在多方联系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推动企业土地资产变现,资金用于职工安置。市国企改革办已联系上访人,告知处理意见。上访人表示理解,恳请相关部门抓紧落实,早日安置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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