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75972
- 诉求时间: 2022-06-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河道渔业管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23 10: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24 09: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
- 2022-06-24 11:41 【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6-24 16:36 【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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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 | |
回复详情 | 杨同志您好!对于您的咨询,我们农业农村局回复如下: 一、可以举报。举报电话110(松滋市公安局);0716-6235420(松滋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716-6248380(松滋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二、关于禁用渔具可参考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三、我市河流、湖泊、水库、沟渠等公共自然水域一律不准对外租赁经营,不得有投肥、投粪、投饵等破坏水体环境的人工养殖行为。 四、我市禁捕区包括长江松滋段、松滋河松滋段(松西支、松东支、采穴河及其他与之相通河流,以口岸线为基准上溯500米范围内)全水域、南海湖、王家大湖、洈水水库等三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水域。 五、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垂钓活动。从事娱乐性垂钓活动的,严禁使用禁用渔具,要严格按照“一人一杆一钩(单钩)”的规定。不得开展聚集性垂钓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物饵料进行垂钓。严禁买卖交易娱乐性垂钓渔获物,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六、南海湖、王家大湖、洈水水库等三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一切垂钓活动。 七、我市目前还没有渔政志愿者协会。感谢您对我市渔业渔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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