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75972
  • 诉求时间: 2022-06-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河道渔业管理

承包河流喂鱼不能设置拦河渔具,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是否可以举报?向哪个部门举报?另外松滋地区河流滩涂规划区中是否有禁养区.禁钓区,分别是哪些地方?向哪个部门可以举报?渔政志愿者协会如何加入?我们广大钓鱼人问题比较多,还请麻烦一一解惑。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23 10: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24 09: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
  • 2022-06-24 11:41 【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6-24 16:36 【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
回复详情  

杨同志您好!对于您的咨询,我们农业农村局回复如下:

一、可以举报。举报电话110(松滋市公安局);0716-6235420(松滋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716-6248380(松滋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二、关于禁用渔具可参考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三、我市河流、湖泊、水库、沟渠等公共自然水域一律不准对外租赁经营,不得有投肥、投粪、投饵等破坏水体环境的人工养殖行为。

四、我市禁捕区包括长江松滋段、松滋河松滋段(松西支、松东支、采穴河及其他与之相通河流,以口岸线为基准上溯500米范围内)全水域、南海湖、王家大湖、洈水水库等三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水域。

五、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垂钓活动。从事娱乐性垂钓活动的,严禁使用禁用渔具,要严格按照“一人一杆一钩(单钩)”的规定。不得开展聚集性垂钓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物饵料进行垂钓。严禁买卖交易娱乐性垂钓渔获物,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六、南海湖、王家大湖、洈水水库等三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一切垂钓活动。

七、我市目前还没有渔政志愿者协会。感谢您对我市渔业渔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