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71326
  • 诉求时间: 2022-04-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金源世纪城开发商是否依法取得地下室车位权属登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

您好:

作为金源世纪城普通的业主,想咨询贵中心一下,金源世纪城开发商是否依法取得地下室车位权属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只有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之后才能进行出售,而金源世纪城车位不能取得产权登记,因此金源世纪城地下室车位不能进行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4-05 16:4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4-07 15: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04-08 14:35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查,“金源世纪城”地下停车场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2.该地下车库能否买卖的问题请咨询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荆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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