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我到位于沙市区江津东路99号的锦佳宴打工。当时负责人说打零工按天结算,一天120元;按月结算,一个月2400元,一天就是80元;管两餐饭,晚上有宵夜。我同意了,从1号开始上班。3号中午,周经理说,我做的不好,可以回家了。又说3天试用期没有工资,她之前没给我呀,于是一分钱都没有发给我。说大年三十的时候,忙的时候再叫来。
经我单位协调处理,诉求人与锦佳宴已达成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