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152981
  • 诉求时间: 2021-06-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御景蘭庭虚假宣传

御景蘭庭虚假,公安县御景澜庭购房时绑定消费价格特贵,并且没有开具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这个是不是属于住建部们受理?公安县御景澜庭为什么不经过住建局同意擅自改动楼房外观。这个问题是不是属于住建部们受理?为什么住建局最后回复就是一句话就是要诉求人走司法程序。开发商违规主管部门默认,出了问题就要业主和开发商协调。那你们起到协调作用了没有?你们起到房地产市场监督作用没有?希望有关媒体关注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11 20: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12 09: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住建局】
  • 2021-06-15 08:21 【公安县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16 11:09 【公安县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16 11:27 【公安县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16 12:34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关于地下车库漏水问题,我局已责成开发企业整改维修处理,开发企业也进行了整改,目前正在组织地下车库验收.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是不会通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请广大业主放心。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住建局
回复详情  

你好胡民同志!你反咉的问题收悉。经查,你物房时购买的停车位是自愿的,如果不愿意是可以退的,购买停车位实则是一种租凭形式,是不能确权的,与购房款的发票是不同的。开发企业是否改变规划,改变图纸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回复

补充评价

车位使用年份短,车位如果我真的退,开发商是不是想你们说的可以无条件的退款?请问架空层里面是用来建成小房子做物业的吗,这是不是违建了,你们有关部门不管吗?这样验收可过关吗,合同上明明写的非常清楚物业办公室在1号楼售楼处,。为什么要占用业主休闲的地方,请有关部门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给我们一个公平,公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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