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52817
  • 诉求时间: 2021-06-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车位质量不合规范,开发商欺骗销售要求解除签约合同重新调换车位

本人在5月22日己在e线平台提出拆求于昨天6月8日正式收到回复,但是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对开发商回复内容有异议,只是一面之词。

1.梱绑销售,开发商回复车位租凭是业主自愿我可以否认并且可以提供我当时看盘时与销售员多段谈话录音证实。

2.关于车位质量和不规范问题,开发商回复车位后方有水管是在划线外,那么车位上方有水管也是在划线外吗?车位一边轮子有水沟也在划外吗?在选车位时(当时销售员说不选车位购就不能参与买房)销售员没有说明车位画线内有水沟.车位上方和后方有水管,合同上是签约的标准车位,请问开发商这也算是标准车位吗?

以上这些问题开发商销售员为什么当时不说明,如果当时说明我可以选择其他车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9 13:4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9 16: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1-06-10 09:55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11 09: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石首市 住建局 〗。
  • 2021-06-21 14:57 【石首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21 15:14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李必伍你好:收到编号为152817的诉求件后,我局房地产市场管理股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车位捆绑销售的问题:该项目在规划时就按该地块的《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要求,采用了全地下车库设计,小区整个中庭完全实现人车分流,符合目前小区建设的趋势和发展理念,房地产企业在客户看盘时,置业顾问已认真、仔细地向其说明本小区人车分流,对有意向租赁车位的客户进行登记。对客户是否租赁车位,完全由客户自主决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二、关于车位质量和不规范问题:该车位顶部及地板分别有水管和沟盖板,这是为了确保包含D-069车位业主在内的全体业主生命财产所必须的消防及强排设施,符合设计要求。房地产企业在接到本次诉求后,再次派人实地车辆出入停放演示,车辆进出、停放正常,满足停车要求。D-069车位业主诉求的事宜,不影响车位的使用功能,不增加使用车位的难度。因此车位不存在质量和不规范问题。房地产企业也履行了《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应尽的约定,在此恳请得到D-069车位业主在该问题上的体谅和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石首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承办人:田学云1817097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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