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52794
  • 诉求时间: 2021-06-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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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销养殖合作社

2011年办的养殖合作社,不是本人的意愿,政府为了响应国家发展号召,创办了一些合作社,我就是其中一个,合作社成立没有起到作用,直到现在也没有运作,注销走的程序又复杂,请问怎么办?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9 10: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9 10: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1-06-10 09:49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18 09:49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终止。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申请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未列入异常名录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申请注销流程: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模板,填写企业名称,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公示系统,保存并提交,进行为期20天(自然日)的公告。2、公告期满后,企业应在30日内向辖区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即可当场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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